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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赡养成难题 法院温情执行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2-05-1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马龙 石文静)“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5月13日,伊宁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将所欠赡养费交到申请执行人马某的手中,温情化解双方矛盾,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申请执行人马某今年64岁,育有两个女儿,现年迈有病、行动不便,无法自主生活,需人照料。但长女马大某、次女马小某相互推倭,均不愿照看。社区多次对该起赡养纠纷进行调解,但始终无果。2022年1月,马某无奈将两子女诉至伊宁市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判处两子女轮流照料老人,并每月向马某支付赡养费1000元。但两子女迟迟并未按法院判决内容履行赡养义务。2022年4月,马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顾斌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但需要帮助老人追索赡养费并使之老有所养,更需要化解双方矛盾,如采取强制措施,更会加重双方的矛盾,使得双方积怨更深,以后马某的赡养费会更难要。于是顾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马大某和马小某做调解工作,从亲情、道德、法理入手,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释明,巧打亲情牌,同时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并对被执行人马某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进行解惑和帮助。最终马某顺利住进养老院,解决了后顾之忧,被执行人马大某和马小某将所欠的赡养费2000元支付给养老院,并表态以后的赡养费会及时支付。至此,该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为人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有经济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责无旁贷,应当依法履行。一起小小的赡养案件,从受理到执行完毕却需要耗费大量精力。但看到马大爷能老有所养,感觉一切都值了。”顾法官欣慰地说道。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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