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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司法局荣获“禹城市未成年保护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3-03-24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贾迎迎)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禹城市未成年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2022年禹城市未成年保护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禹城市司法局荣获“禹城市未成年保护工作标兵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贾迎迎同志荣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禹城市司法局把未成年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上下功夫,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未成年保护法治环境。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延伸到基层,深入中小学开展“法援春风进校园”、“法治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暴力及青少年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培植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和维权能力。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打造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保护法治体系。

  二是延伸援助广度,打造守护未成年人法治屏障。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青少年维权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批,指派承办未成人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对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坚持隐私保护、心理疏导,通过法律途径帮其维护权益最大化。加强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协调联动机制,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或由公检法通知辩护的涉案未成年人,做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过程法律服务,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三、聚焦服务精度,预防失足少年再次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做好身份信息保密工作。在日常矫正管理过程中,定期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进行走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教育。采用教育与保护相结合、预防与矫治相结合、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及时给予心理辅导、就业就学、技能培训帮扶,确保在矫未成年顺利回归社会,不再重新犯罪。

  下一步,禹城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职能融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好源头管控,创新形式,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力度;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在矫未成年人加强教育矫正及帮扶,打造防控一体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绿色通道”。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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